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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假期租房 请当心合同陷阱

发表于2011-07-21

暑假又至,不少学子为考研留校复习备考,高校周边又现短租房热潮。考虑到租期仅一两个月,不少学生对租房合同条款未加留意,导致不必要的损失。

武汉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的小周与室友为参加暑期考研培训,在武大附近的中科院家属区合租了一套四室一厅,租期为两个月。刚搬进去2天,房间空调便无法制冷。经维修人员查验,修好需要220元。小周认为费用应由房东支付,但房东以合同中规定“家电在承租人使用期间出现故障的,维修费用应由承租人负担”为由拒绝支付。协商无果后,小周只好自付费用。

记者走访江城多家中介公司后发现,不同合同中对家电维修的规定尽管表述不同,但一致认为在承租人租赁期间,人为损坏的由承租人赔偿,如发生自然损坏,则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协商解决。但如何协商、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各承担多大比例,绝大多数合同均未给出明确说法。

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闻学院的辅导员姚健介绍,每年暑假都有学生留校备考,其中不少同学在学校周边租赁空调房间。姚老师提醒学生,尽管假期房源紧张,租房也不可过于草率,尤其与房东签合同时一定要规定好责任范围,以免吃亏上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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