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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2012年营口市春季房交会优惠政策

发表于2012-03-09

(一)补贴政策

在2012年3月1日-3月31日期间购买的商品房,经站前区,西市区,老边区,产业基地财政部门认证,给予购房者契税全额返还政策。

(二)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

在2012年3月1日-3月31日期间购买商品房,经站前区,西市区,老边区,产业基地财政部门认证,在办理房屋权证时给予事业收费减免政策,具体如下:

1,免受住宅房屋登记费,即免收80元/套。

2,非住宅房屋登记减半,即收取275元/套。

3,免收住宅房屋抵押登记费,即免收80元/套。

4,非住宅房屋抵押登记费减半,即收取275元/套。

5,公共设施维修基金:新建商品房多层建筑暂收40元/平,新建商品房高层建筑暂收55元/平。

发表于2012-03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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