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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55.5%受访者认为“短命建筑”现象令人不安

发表于2010-11-09

 

完工没几年就遭到拆除的建筑,现在被网民称为“短命建筑”。近年来,因旧城改造加快,各地频现“短命建筑”。到底“短命建筑”有多普遍?它对公众心理和生活有什么影响?

上周,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题客调查网和民意中国网,对全国31个省(区、市)11824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,83.3%的人确认身边存在“短命建筑”,其中24.2%的人表示“非常多”。55.5%的人认为“短命建筑”频现会让公众没有生活安全感和归属感。

70.6%的人表示身边“最短命建筑”历时不过10年

“北漂”5年了,刘晓蕾最大的感触是北京永远在建设中,不管走到哪里都能看到新建项目的工地,拆迁新闻也不绝于耳。而她的老家江西省的一个县级市,这两年也在不停地拆建,速度之快让她惊讶不已,同时也让她充满疑惑,“网上有人调侃‘China’就是‘拆哪’,是我们造不出高质量的建筑,还是因为城市化的需要?”

调查显示,当被问到“你身边最短命的建筑是建成几年后被拆除的”时,70.6%的人选择“10年以下”,其中37.0%的人选择“5年以下”。

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乔新生,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,“短命建筑”出现不是因为缺乏施工技术或质量管理不到位,而是一些人的观念出现了问题。“由于地方很多领导的任期不到5年,而拆迁重建最容易看得到‘成绩’。”

乔新生指出,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在1994年,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以后,地方政府为了扩大财政收入,发展地方经济,选择把房地产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。但建房子收效虽快,建成后就没利润了,所以只有缩短其寿命进行重建,才能不断获利。

本次调查中,仅有16.4%的人确认自己所在城市还有“很多”保存50年以上的建筑,46.4%的人选择“有一些”,24.9%的人表示“非常少”,7.4%的人感觉“几乎没有”。

“建筑寿命和城市化发展阶段有关,处于相似阶段的不同国家,建筑使用周期也具有很大差异。”中国人民大学城市规划与管理系教师张磊告诉记者,据2009年日本国土交通省建筑与住宅统计,日本房龄50年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积占6.6%,30年以上的比例为38%。据2009年美国住房与城市发展部统计,美国31.1%的住房已经有50年以上历史,58.8%的住房超过了30年。相比之下,我国建筑平均寿命比较短,只有25年~30年。

张磊认为,导致“短命建筑”大量出现的深层原因,是我国城市规划的价值观问题。“现在GDP俨然成为衡量社会发展的最重要的标准。在此情况下,城市规划也就按照短期经济利益频繁变动。”

“建筑频繁拆除会让我们的文化处于断裂状态”

开出租车的王师傅是个老北京人,他感叹北京城里古香古色的四合院和胡同已所剩无几,到处是新建起来的高楼大厦。“以后的年轻人会不会以为北京城原本就是这样啊?政府可以拆迁,但也得有保护和继承,你看现在新盖的房子有几个带着咱们中国自己的建筑特色?”

王师傅经常回忆过去,那时街坊邻里互帮互助,有事没事聚在一起喝酒聊天。而现在,大家很少聚了,即使见面,话题也总是“谁家又拆迁了,能拿多少补贴”之类的。

张磊认为,频繁拆迁可能会破坏城市固有的邻里关系和社会网络,给民众生活和心理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。而对于一些外来居民,由于建筑频繁更新,会导致他们能承受得起的住房单元数量减少,被迫迁移住址或重新寻找就业机会,从而增大了他们进入城市的成本。

“频繁拆迁会让一些人处于没有安全感和归属感的焦虑状态,无法实现安居乐业,这还可能会激化社会矛盾。”乔新生指出,建筑频繁拆除会让我们的文化处于断裂状态,“香港人还可以去陆羽茶室喝茶,但是在上海,很多人也许只能去星巴克了,传统的东西难以为继。”

乔新生认为,频繁拆建还会造成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。乔新生曾前往全国各地调研,他发现一些城市近郊的农民,也会难掩喜色地告诉他,自己花了几千元钱又盖了一间房,就等着拆迁拿补偿款了。

频繁拆迁会造成什么影响?调查中,66.5%的人首选“浪费社会财富”,其次是“城市规划近乎儿戏”(59.6%),另有55.5%的人认为,频繁拆迁会让公众失去生活安全感和归属感。

接下来的排序依次为:“造成环境污染”(52.1%)、“等拆迁拿补偿的浮躁心理”(41.3%)、“抹除了城市的历史记忆”(40.1%)、“破坏建筑文物”(36.8%)。仅8.0%的人认为“常变常新,有利于城市发展”。

“很多地方政府和民众对城市形象的认识存在误区”

“有时地方政府拆迁的初衷是为了吸引投资,改善居民环境和营造城市新形象。”张磊发现,目前很多地方政府和民众对城市形象的认识存在误区。事实上,旧建筑通过改造也可以具有吸引力,体现融合多元文化的优美城市形象,不必非要拆迁重建。“在国内外已经有很多成功的改造案例,比如将废弃的面粉车间改建成博物馆,把旧厂房改造为创意工作间等。”

张磊认为,建筑除了有投资和增值作用外,还应为城市居民的生活和工作服务。城市规划和建筑的拆建需要引入公众决策机制,减少个人决策的随意性和偶然性。

乔新生指出,解决“短命建筑”问题的当务之急,是强化《城乡规划法》的严肃性和法律效力,同时加快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的制定与实施。另外,要充分发挥各地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,避免政府强拆等事件发生。

本次调查中,对于解决“短命建筑”问题,68.9%的人认为应重视城市的科学规划;59.0%的人认为要改变官员以GDP为主导的政绩考核体系;58.7%的人建议拆迁和重建决策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;58.6%的人表示,应建立规划和质量问责机制;53.8%的人提出要提高建筑品质;48.9%的人建议健全审批和监督机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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