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页|1|
/1页

主题:南昌出台征收房屋补偿条例 被征者享多项优先

发表于2011-05-31
南昌市出台《关于贯彻国务院<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>的若干意见》。根据规定,今后,房屋征收部门要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,并征求公众意见,期限不得少于30日。

征收个人住宅,被征收人符合保障条件并申请廉租房、公共租赁房、经济适用房、限价商品房的,将优先给予配租、配售,被征收人可以不轮候。房屋被征收人可以自行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。

上一页|1|
/1页